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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道不孝遭天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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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12-4 19:09:0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孝者乃为人伦之本,亦即为人不可或忘之精神标的。盖人类万世延绵不断,端赖代代相传之孝心。亦即维系基本人伦架构也。而修道者乃欲借假修真、以人身修成永恒不灭之灵体。基本上孝与道不但不相违悖,甚至可说相辅相成。因孝乃人伦之道;而道乃天体之道。因而不能尽基本之孝道,何能上窥玄奥之至道。
在十八年前,屏东地区,有一潘氏长女、自幼生长于贫困之家。因而国中毕业后,即因无力升学出外就业。在台南地区学手艺及就业,一待就是十年。
在此期间,她受到同事之引渡,进入佛堂求道,而且尚称坚心,大小法会均有参与。其间结识一位男士姓洪,乃为水电商人,后来她不但引渡了洪某,并且进而结成连理。
洪某因属商业人士,故并不热衷于修道,只是他也不反对妻子修道。夫妻俩恩爱的过了七年,生下二女一子,颇称美满。
后来洪某因标上一宗工程,在进行中意外死亡,留下颇多财产。洪某父母在亲友怂恿下住进洪家。从此为了一些金钱财物、婆媳之间时有争执。潘女自认为这些财物,均属他们孤儿寡母所应该得到的,因而将心怀不轨的洪氏双老视如眼中钉,不但态度上不礼貌,而且时常借故驱逐二个老人。而洪氏老夫妻也不甘示弱,时常邀请亲朋好友来到家里,哭诉媳妇的不该。其间亦有颇多道中同修以及亲朋好友出面斡旋,劝潘女以小部份财物作为对老人家丧子之痛的一点孝心。但潘女却认定洪氏双老是贪图这些财产,横加枝节。不甘心、不愿意舍掉财物,以求一家安和。
事情越闹越大,本来有人同情潘女,到后来也都不以为然。一次潘女外出购物时,因心绪懊恼,精神恍惚,竟致出车祸而导致残废。
注:潘女的事例令今世修道子深为警惕。按洪氏双老确有不该,但是老年人丧子之痛,拟争取一些财物,况且这些财物均由儿子的血汗及生命所换来,这种心态是可谅解。而潘女执意于财产,起意气之争,而且忘了为人媳者之孝道,已是不该。在经亲友之调解不成,与公婆视如仇人,已有不孝之实。因而犯孝律三级过,遭致上天谴罚。
以一个修道者而言,应知孝与道在人世间属并重。修道而忘孝道已属有过,更何况实际屡行不孝之言行,尤为不该。故吾深愿世人及修道子阅本篇能举一反三,在日常间修道莫忘孝道。
——精选自《孝之律典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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