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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手上路
断句争议。此句经文通常断句是“道常无为,而无不为”,也有断为“道常无为而无不为”一句。这样断句把“常”视为修饰“无为”或“无为而无不为”,而且“常”字失义(即可以被替代)。传统上第32章也是“道常无名”断句,把“常”视为修饰“无名”。这样的断句不确。“常”是修饰“道”的,而且是固定用法,不可替代,不能失义。 文本争议。帛书甲乙本此句经文作“道恒无名”,与第32章首句完全一样。这是帛书传承师没有得到完整传承的缘故,未理解无为法则和无为而无不为法则之间的关系所致。第24章和第38章,帛书都出现严重的文句丢失,都是因为对老子微妙难识的思想误解所作的改动,不能因此证明《道德经》原本就是帛书文本。帛书文句丢失之处都是最难理解的地方,因为难以理解,所以改动。第37章抄写第32章也是完全没有道理的。据此认为“无为而无不为”思想是后人增添,更是对老子思想的理路的误解。今天注释家怎么能够被一个古代宫廷的二流传承师牵着鼻子走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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