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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读《道德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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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12-28 14:28:2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二)正确理解《道德经》人文哲学观点
1. 顺其自然
“顺其自然”应该理解为:“顺其自性使然”;而不是“顺其天然”。
“顺其自然”的正确含义应该是:“顺其自性使然”。不要误解成“顺其天然”。“天然”与“人为”对应,二者都有“自性”的东西。天然的自然界有“自性”,人与人类活动范畴内也有其“自性”的东西。
(1)正确理解老子的“道法自然”思想
《道德经》第25章说:“域中有四大,而人居其一焉。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意思是:“宇宙间有四大,而人居其中之一。人取法地,地取法天,天取法‘道’,而‘道’是按照自性使然。”
这里的“道法自然”的“自然”,应理解为就是“道”。《道德经》第25章说:“有物混成,先天地生,寂兮寥兮,独立而不改,周行而不殆,可以为天地母。吾不知其名,强字之曰:道,强为之名曰:大。”。意思是:“有一个东西混然而成,在天地形成以前就已经存在。听不到它的声音也看不见它的形体,寂静而空虚,不依靠任何外力而独立长存永不停息,循环运行而永不衰竭,可以作为万物的根本。我不知道它的名字,所以勉强把它叫做“道”,再勉强给它起个名字叫做“大。”
这里说“道”为天地母(是万物的本源)。“道法自然”,我们要问“道”(本源)之上还有东西吗?还有个“自然”吗?显然不是。否则,“道”就不能叫至高的“万物的本源”了。那么,正确的只有一个结论:这里的“自然”应该理解为“道”。“道”就是“自然”;“自然”就是“道”。在这里,应该理解“道”与“自然”是同一体的两个面。“道”是“自然”的内在规律;“自然”是“道”外在表现。而且,这里的“自然”与我们平常说的“自然”是不同的概念,平常说的“自然”是指狭义的自然界(相对于人类社会界)。这里的“自然”应该理解为“自性使然”的意思。
“道法自然”就是:“‘道’是按照自性使然”。
(2)人和人类社会也是自然的一部分
自然界:“自然界指统一的客观物质世界,是在意识以外、不依赖意识而存在的客观存在”(摘自辞海条目),这是狭义的自然界即“天然”。 广义的自然界:广义的自然指整个存在的世界,它既包括自然科学所研究的无机界和有机界,也包括社会科学所研究的人类社会。“人和人的意识是自然发展的最高产物。人类社会是统一的自然界的一个特殊部分”(摘自辞海条目)。所以,人类的活动和人类的行为、意识,很大一部分也是“自性使然”的。顺应人类社会发展规律的行动(包括社会形态从低级向高级发展,科学技术的进步发展),也是“顺其自然”中的一部分。人的行为虽然常有“妄为、非为”等违“道”的行为,那是不符合发展规律所致。
所以,用“顺其自然”排斥人的一切主观努力是种错误的观点;也是对《道德经》的一种曲解。
2. 正确理解“无为”思想
(1)《道德经》“无为之治”思想的积极意义
“无为之治”在一定的社会环境下,它具有现实施行的可行性和合理性。西汉初期,由于秦王朝的残暴统治和汉楚之争,社会生产遭受严重破坏,经济凋敝,人口大量减少。在这种残破的社会经济状况下,自高祖刘邦开始,实行了黄老的“无为之治”,采取“与民休息”政策。至文帝时期,更进一步推行“轻徭薄赋”、“约法省禁”政策,使生产逐渐得到恢复和发展,成为史上有名的“文景之治”,这是“无为之治”在历史上典型的成功应用。
当前,现代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实用功利主义的过度膨胀,人们往往强调工具、手段的合理性,看重的是物质利益的满足,长远利益受到忽视。因而,和谐文化的建设出现了不和谐因素。“人文精神”的失落也催生了普遍的“人文困惑”。《道德经》可以很好的缓解此类问题。《道德经》向人们力陈过分追求“声色货利”所带来的危害,此有违社会“自然、无为、朴素”的和谐发展规律。其中的“知足”方可长久,“寡欲”方能无咎,是有一定的现实指导意义。
(2)正确理解“无为而无不为”的为政之道
“道常无为而无不为。候王若能守之,万物将自化。”(《道德经》第37章)。这里是强调人的社会行为要顺应自然,适用于“道”的运动。他所强调的“无为”,即是顺应自然。老子认为用“无为”治理社会的效力,显然要比用法令、规章、制度、道德、知识来约束人的社会行为要合理得多,有力得多。这里的“无为而无不为”,不应理解为“不作为”,而是不妄为,不非为。
“无为”为政之道的局限性,已经在上面章第2节的(3)“老子的人文之“道”之“德”是有局限性的”中讲过:“从很少的社会现象中概括所得的人文之‘道’是有局限性的”。和前1节“顺其自然”中讲过:“人类社会活动也是‘顺其自然’的一部分”。不再重复。
(3)正确理解“为无为”思想
《道德经》第63章“为无为,事无事,味无味”;意思是“以无为的态度去有所作为,以不滋事的方法去处理事物,以恬淡无味当作有味。”
“为无为”,其实是要人们以“顺其自然”的态度去做事。对“顺其自然”的正确理解,在上面已讲过,不再重复。
“有为”和“无为”,其实是一对阴阳辩证关系。我们来做个比喻:在人的生产劳动中,把 “劳作”看作“有为”;把 “休息”看作“无为”。“劳作”与“休息”它二是辩证关系;没有“劳作”就没有“休息”,没有“休息”也就没有“劳作”,缺一不可。实践中,一个人有时“劳作”,有时“休息”;“劳作”多了就要“休息”,“休息”时间长了就去“劳作”。二者构成劳动全过程,现实中不可能只要“休息”不要“劳作”;也不可能只要“劳作”不要“休息”,缺一不可。其实用“为无为”观点指导人类劳动行为,是要求人们“劳作”时不要忘了“休息”好,以自然的体力状况去更好地“劳作”;而不能理解为只要“休息”(无为),不要“劳作”(有为)。
(4)对“无为”哲学观点的总结
a. “无为之治”在一定的社会环境阶段,具有现实施行的可行性和合理性。
b. “无为之治”的为政之道, 是在特定社会现象下概括出的,用“尊阴抑阳”的哲学思相得出的人文哲学观点,有一定的局限性。
c. “无为”和“有为”的关系,是辩证的对立统一关系。并不是“有你就没我”的绝对关系。
3.“小国寡民”思想
(1)老子提倡“小国寡民”社会
《道德经》第80章“小国寡民。使有什伯之器而不用;使民重死而不远徙;虽有舟舆,无所乘之;虽有甲兵,无所陈之。使人复结绳而用之。至治之极。甘美食,美其服,安其居,乐其俗,邻国相望,鸡犬之声相闻,民至老死不相往来。”意思是说:“使国家变小,使人民稀少。即使有各种各样的器具,却并不使用;使人民重视死亡,而不向远方迁徙;虽然有船只车辆,却不必每次坐它;虽然有武器装备,却没有地方去布阵打仗;使人民再回复到远古结绳记事的自然状态之中。国家治理得好极了,使人民吃得香甜,穿得漂亮、住得安适,过得快乐。国与国之间互相望得见,鸡犬的叫声都可以听得见,但人民从生到死,也不互相往来。”
(2)“小国寡民”只是一种幻想,是不可能实现的
“小国寡民”是老子所描绘的理想社会,它反映了古代社会自给自足的生活方式,是一幅充满田园气息的农村欢乐图。老子设想的这个“国家”很小,邻国相望、鸡犬之声相闻,大约相当于一个村庄,没有欺骗和狡诈的恶行,民风淳朴敦厚,生活安定恬淡,人们生活原始,不会攻心斗智,也就没有必要冒险远徒谋生。老子幻想着回复到没有压迫、没有剥削的原始社会时代,在那里,没有战争和掠夺,没有文化,也没有凶悍和恐惧。
这里“小国寡民”的提出,是针对当时的“广土众民”政策而发的。老子认为“广土众民”政策是一切祸患的根源。但是,老子不了解“广土众民”政策,是社会生产力发展到一定水平时必然;建立一个‘全国统一的地主政权’,是新的生产关系要求的历史任务,从而反映在各大国的“广土众民”政策上。老子受时代限制,没有弄明白人类社会形态的发展,也是大自然界发展的一个部分,是“道”的一部分,是不可避免的。老子也忘记了在无“什伯之器”可用的原始“乐园”中,虽然没有剥削者和被剥削者(替人们生产甘食美服的人),但也没有剩余的“甘食美服”可供人享用。尽管自然界和人类社会的发展、变动,会给人们带来痛苦,这种痛苦这在一定程度上也是不可避免的。正如弗洛伊德说:“文明给人类带来物质利益的同时,也给人类的精神带来了极为沉重的压抑,这是文明之一大缺憾”。人类社会和文明的发展是必然的,社会不可能永远停留在自然经济的小农社会。老子“小国寡民”的设想,只是一种幻想,是不可能实现的。
(3)“小国寡民”思想,表达了老子对社会黑暗的不满
当时,老子面对急剧动荡变革的社会现实中,人间尔虞我诈,欺骗、狡诈的恶行,感到一种迷茫和困惑,便怀念远古蒙昧时代结绳记事的原始和谐生活。晋朝时陶渊明写了一篇传诵至今的名篇《桃花源记》,显然与老子是一脉相承的思想。今天,人们在生活需求和文化思想方面涌动的“回归自然”潮流,也是从更广泛的意义上解释了古代学家们对宇宙自然竭力尽智地探索的原因。“小国寡民”思想,只是一个美丽的幻想,同时也表达了他们对社会黑暗的不满。

4. “以柔克刚”思想
(1)老子的“柔弱胜刚强”思想
“天下莫柔弱于水,而攻坚强者莫之能胜,以其无以易之。” (《道德经》第78章),意思是:“遍天下再没有什么东西比水更柔弱了,而攻坚克强却没有什么东西可以胜过水,其没有什么能够代替它。”
“故坚强者死之徒,柔弱者生之徒。” (《道德经》第76章),意思是:“所以坚强的东西属于死亡的一类,柔弱的东西属于生长的一类。”
“天下之至柔,驰骋天下之至坚。” (《道德经》43章)。意思是:“天下最柔弱的东西,腾越穿行于最坚硬的东西中。”
    老子认为:水最为柔弱,但可以穿透坚硬的岩石;凡是属于坚强者都是死的一类,凡是柔弱的都是生的一类;天下柔弱东西可以战胜天下刚强东西。
(2)老子“柔弱胜刚强”思想的依据
a.老子遵循“尊阴抑阳”哲学观点。“柔”为“阴”,“刚”为“阳”,所以柔能胜刚。其实“阳”也能胜“阴”,“刚”也能胜“柔”。这道理上面“‘尊阴抑阳,先阴而后阳’的哲学思想”中已经讲过了,不再重述。老子只是根据当时的需要,偏重讲了“以柔克刚”的哲理。
b.老子举了许多自然的人文的事例现象来说明“柔能克刚”“弱能胜强”。如:“生也柔弱”、“死也坚强”、“生也柔脆”、“其死也枯槁”、“兵强则灭”、“木强则折”、 “天下莫柔弱于水,而攻坚强者莫之能胜”等等。
(3)对“以柔克刚”的再认识
“柔能克刚”和“刚能克柔”二种现象,在自然界是普遍存在的,也是“道”的不同的二个则面,不应厚此薄彼。正确的理解应该是,在一定条件下,“刚”可克“柔”,在另一条件下“柔”也能克“刚”,这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柔”不一定都克“刚”,反之亦然。
我们来举一下“刚能克柔”“强能胜弱”事例:菜刀是刚吧,猪肉是柔吧,菜刀能切肉,是不是“以刚克柔”?长江水是“柔”,由水泥石块组成的三峡大坝是“刚”吧!大坝的“刚”不是把长江水的“柔”截断了吗?这是不是“以刚克柔”?就以“以柔克刚”最典型例子,太极拳的克敌致胜来说:太极克敌致胜的实质,是在博击中,顺势找到有利位置和有利发力角度,借力还击,化被动为主动,化柔弱变刚强;把整体的弱势转化为局部的強势从而胜敌。最后还是用“刚强”胜了“柔弱”。
日常现象中“以刚克柔”的情况比比皆是。“以柔克刚”比较受欢迎的原因,是因为“以柔克刚”更需要智慧,难度更大。所以说,“以柔克刚”只是一种战略思想,提醒人们“刚柔强弱”是会互相转化的。
(4)对“以柔克刚”的小结
不管是“阴能克阳”还是“柔能克刚”“弱能胜强”,都只是“道”的一个则面。只认识到“阴能克阳”“柔能克刚”“弱能胜强”;而否认“阳能克阴”和“刚能克柔”、“强能胜弱”的存在,是不全面的,而且是有害的。
以上,是本人对《道德经》中一些人文哲学观点的粗浅认识,希望能起到抛砖引玉的作用,引来有心人指教和斧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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